高校新规:教师不得从事兼职工作
在第六届新基石50²论坛上,中国科学院院士、西湖大学校长施一公宣布,西湖大学的教职员工禁止兼职,学校内部不设科技奖励,也不采取传统的科研评价体系,而是强调以科学研究为目标。这一明确的“不允许兼职”政策在高校中颇具特色,尽管国家并未全面禁止教师兼职。根据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的指导意见,高校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,可以获得学校批准,在校外从事与其学科相关的兼职。地方和高校被鼓励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,以规范和管理教师的兼职行为。
施一公的表态不仅是拒绝兼职,他的措施还包括不设科研奖励和摒弃量化考核,旨在让教师更专注于科研。虽然许多高校允许教师承担兼职工作,但其范围和条件各不相同。例如,宁波大学就对老师的兼职进行了具体规定,允许进行学术性和公益性兼职,但限制其他类型的兼职,且兼职的审批程序和期限都有所限制。
有观点认为,教师参与校外活动能够促进产学研结合,有助于推动社会创新。国家正在努力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,鼓励教师在企业中担任科技副总等职务,不仅为教师提供了兼职机会,也创造了连接科研与产业的桥梁。最终,高校应根据自身定位,合理界定教师兼职的边界,并确保相应制度能够有效实施。 球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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